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
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
违约金上限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
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两种方式无论是
违约方还是非
违约方都可以运用。如非
违约方作为原告诉至法院,
违约方可以作为被告提起反诉或抗辩的方式请求减少
违约金。如
违约方首先提
起诉讼,非
违约方作为被告可以反诉或抗辩的方式要求增加
违约金。因此,本条并不是仅仅针对
违约方提请减少
违约金而规定的方式。当事人依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
违约金的,增加后的
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
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赔偿责任是以填补被
违约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是指非
违约方因
违约方的
违约行为使其已经遭受的损失,将来要遭受的损失即预期利益损失不包括在内。这里讲的实际损失与直接损失并非同一概念。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但直接损失有时范围等于或小于实际损失。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二、公司可以约定保密协议吗?《劳动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在保密协议当中是必然会约定
违约金的,可是,很多时候,员工如果违反了保密协议当中的条款,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确实也是无法估量的,公司的商业秘密事关重大,恐怕员工应该给公司支付的
违约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保密协议可能都仍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