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
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
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
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
合同”。用人单位在
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
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
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
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
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
合同内容。在
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
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
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
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
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
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
合同,一份是假
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
执行,真正
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
合同。
法律部门人士说,职工误入了用人单位所设置的劳动
合同陷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确认劳动
合同的效力。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
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