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
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一、建设施工
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建设施工
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施工
合同主体纠纷;施工
合同工期纠纷;施工
合同工程款纠纷;施工
合同质量纠纷;施工
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争议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管辖
1、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管辖
当事人想约定
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
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管辖。
当事人已经约定
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
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法院
管辖。
2、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风险
签约准备阶段的风险;
合同条款确定阶段的风险;
合同审定签字阶段的风险。
3、建设施工
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以及
合同效力的冲突;
建筑施工
合同无效的后果;
建筑施工
合同解除。
三、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
合同无效的情形:
承包人未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
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2、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主要包括:
施工
合同主体纠纷;
施工
合同工期纠纷;
施工
合同工程款纠纷;
施工
合同质量纠纷;
施工
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件举证:
招标前双方签订的
合同,单方出具的承诺书;
招标文件;
投标及其附件;
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书、中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承诺书;
施工
合同、补充
合同与
合同备案表;
分包
合同;
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施工图纸、设计交底等;
工程进度款、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
开工令、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开工报告;
洽商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我国目前,在很多省市,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一起
建筑施工的纠纷案件,对于一切有争议的,都可以成为此类民事诉讼的标的。为了节省法院审理的时间,在
起诉之前,最好在委托律师书写诉状之时,就明确将自己的实际情形阐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