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能追索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能追索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能进行追索。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夫妻之间由于感情破裂,往往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离婚之后涉及到关于孩子抚养费等问题,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通常情况下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保障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成长,保障孩子的享有一定的权利。
  
  ...

·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谁承担?
      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谁承担?1、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父母与子女,......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在生活中婚姻中会遇到很多不如人意的事情,感情的破裂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就难免会离婚。但离婚会导致离婚财产的分割,很多人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中会请律师,但是有可能不是很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接下来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的费用是怎么算的的问题。一、离婚财产......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这些离婚情......


·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应该给多少?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是不能免除的。那么父母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给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在对企业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有工作流程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该按照工作的流程来规定,不可以随着自己......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企业入职所需材料1、......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什么?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责任有哪些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什么?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责任有哪些一、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什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2013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规章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著,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对于男女未婚生的子女,法律上称为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其父母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婚生的子......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一、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



·高淳工伤律师_江宁工伤赔偿律师,江宁工伤事故律师,江宁工伤认定律师
      高淳工伤律师...



<{{keyword}}>
    一、包庇罪交通肇事怎么处罚?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构成包庇罪的,最轻可以判处管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职务犯罪并不是很多人理解的职务侵占罪,并且这二者之间也不存在包含关系,一般我们说的职务犯罪都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
    不一定,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保释: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能追索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没章就不给报,但是交警队不给协议书盖章,该怎么办
·宝宝超市门口摔倒,当时挺严重,流一地血,去医院检查,医院说要
·夫妻冷战,丈夫转账给不同女人,如何维权?
·这样能行吗 ? 有法律效应吗?
·协助追讨房屋
·孕妇该做的体检都做了孩子出生后发现畸形
·你好,我想离婚,需要3份协议书吗?,协议书是要怎样写?
·交通死亡者身份认定,死者农村户口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没章就不给报,但是交警队不给协议书盖章,该怎么办
·宝宝超市门口摔倒,当时挺严重,流一地血,去医院检查,医院说要
·夫妻冷战,丈夫转账给不同女人,如何维权?
·这样能行吗 ? 有法律效应吗?
·协助追讨房屋
·孕妇该做的体检都做了孩子出生后发现畸形
·你好,我想离婚,需要3份协议书吗?,协议书是要怎样写?
·交通死亡者身份认定,死者农村户口

热门城市

·石柱律师
·嘉兴律师
·湖州律师
·云南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驻马店律师
·仙桃律师
·晋城律师
·黄冈律师
·黑河律师
·琼中律师
·桃园律师
·长宁区律师
·湛江律师
·喀什律师
·宜宾律师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