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有问题要咨询?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合同,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 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由其管理的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发园区。 第三条 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劳动人事合同、应对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订立的行政机关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实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查工作由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 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第五条 行政机关合同订立和履行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 合同起草 第六条 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订立。政府合同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起草。 行政机关以政府名义订立合同,应当取得政府授权或者委托。 第七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或者超越政府授权、委托权限订立合同; (二)委托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设机构、临时机构等订立合同; (三)违反法律规定作为合同担保人; (四)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第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认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对其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审核。评估工作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第九条 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重大合同,应当进行法律、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出具书面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包括风险可控程度及对策措施。 第十条 行政机关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作出保密约定,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以政府名义订立或者依政府授权、委托订立的合同,由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以其他行政机关名义订立的合同,由该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重大合同,由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行政机关不得订立。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合同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报本级政府领导批转政府法制部门办理;由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审查的,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交由法制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合同订立机关应当提供下列合法性审查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案; (二)合同相关说明,包括起草过程、风险评估、合约方资信调查情况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相关批准文件; (四)审查部门和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合同订立机关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全;未补全的,审查部门和机构不得审查。 第十五条 审查部门和机构在合法性审查中,可以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 审查部门和机构对下列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订立主体是否适格; (二)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三)合同约定事项是否超越行政机关法定职权或者政府授权、委托权限; (四)合同约定事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 (五)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七条 审查部门和机构应当自收齐审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合同内容复杂、法律争议较大的,经审查部门和机构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但不得再次延长。 合法性审查涉及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审查意见。 第十八条 合同订立机关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后正式签署。 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依照法定和规定程序办理。 合同订立机关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有异议的,由审查部门会同合同订立机关协调达成一致;协调不成的,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连同订立机关异议,一并提请本级政府决定。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终结但未正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变更实质性内容或者订立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程序重新进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送合法性审查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合同订立机关及时采取应对风险措施,不得擅自放弃合法权益。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订立补充合同的,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二条 审查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第二十三条 财政、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的监管和审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审查、履行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或者不按照审查意见书修改擅自订立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三)未按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四)合同订立不按照规定报送备案的; (五)经合法性审查终结后变更实质性内容或者订立补充合同,逃避合法性审查程序监督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介绍的有关于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相关知识,其中有五个章节以及二十六条规定,其中包括着合同起草、合法性审查以及监督管理等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持公众利益,在监督管理中也需要向合法性审查部门和机构备案。...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在实际生活中把手头拥有的房屋卖出去,即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房屋买卖,还有车辆买卖,工艺品买卖,土地买卖等等各种买卖都要签订买卖合同,如果签订的合同是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可以对合同行使撤销权,那么买卖合同撤...... ·解除合同先通知再起诉是否合理? 解除合同先通知再起诉是否合理?一、起诉是否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通知方式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未将解除意思通知对方,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判决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以通知未完成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则受理并进行实体处理。这里认可解除的意思通知是行使合同解除权解......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在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的时候我们通常会和设计师签订合同,那么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其实,无论是签订任何一种合同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严谨认真对待,因为这关系着我们的切身利益。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1、弄清设计收费的计算方式设计......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一、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 ·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如何处理? 1.《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 ·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获得商标权的前提是商标所有人向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了商标,此后才能获得商标权。而商标权的取得有一定的条件,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1)自愿注...... ·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 对于医疗保险,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患重大疾病的人们,医疗保险的就具有很大的作用。我们知道,不同的地点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2017年......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物品都会有一定保质期,而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项目也同样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当然在以前由于技术的落后,以及一些材料的缺失会到导致工程的质量保质期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的短的,但是现在社会发展了建筑工程质保期又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建...... ·诉讼管辖的分类 (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条文中对管辖作了专门规定,三类诉讼法均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又进一步分为四小类,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郎溪县看守所_安徽省郎溪县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宣城市郎溪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安徽省郎溪县看守所位于宣城市郎溪县南丰镇南山路,是郎溪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 <{{keyword}}> 一、强奸罪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不是就会判刑?对强奸罪嫌疑人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 现在人们的生活都已经越来越好,出门冬天怕冷夏天怕热,喜欢选择私家车出行而不是公共交通或者骑车等方式。因此,我们在生活中,...... 要约承诺是什么意思?一、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 相关法律问答: ·张律师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有个朋友跟我借的钱说好几天就还的, ·旅馆的住宿得为户权益(自家经营) ·有一个土屋房子5间,没楼,有房产证,垮塌一些。新建房子3间,一两楼一底,已经过批 ·盗窃罪能取保候审吗 ·*博以别的借口找私人借钱10万元左右承诺几日之内还钱,但已无 ·钱借出去,要不回来 ·儿子吸x欠“x”债父母有偿还的责任么? ·电动车逆向行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碰到我车 |
专业律师
·张律师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有个朋友跟我借的钱说好几天就还的, 热门城市 专业律师
|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