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
医疗责任时,首先向
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
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
医疗单位
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
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
3、
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对县级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5、对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6、省
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
起诉。
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一)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2、提交有关资料;
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
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
医疗单位支付;不属
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
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
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
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一)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
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
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
医疗机构,其中一所
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
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
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困难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这样会给
医疗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
医疗纠纷上带来不便和混乱,为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法规做出了对“同一鉴定不再受理”的规定。
3、如果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如果
医疗纠纷已经到了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的,那么
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
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会对法院的调解和判决结果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鉴定申请的。
4、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因为,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处于诉讼过程的支配地位,是否需要做
医疗事故鉴定,由法院决定,
医疗纠纷当事人是不能够自行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法规也规定,在诉讼中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做
医疗事故鉴定的,有权提出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5、如果
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
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不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原因很简单,如果
医疗机构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其性质已经不再是民事纠纷的范畴,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伤害的罪名。这样案件有可能由司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来处理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在接受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医疗纠纷申请的鉴定,首先是需要家属向有关的
医疗部门提交
医疗事故申请,对于
医疗事故的详细内容最好是表述清楚,对于此类案件,最好是有着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指导或者代理处理一些事情。由于
医疗纠纷一直以来都是
医疗部门与人民的主要矛盾点,那么处理的时候势必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