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很多房客忽略了是否需要重新签订新的房屋合同的问题。也有的房客由于工作调动或者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决定不再续签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应该如何处理?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在虹口区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
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二、继续租住需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三、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绝,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应该如何处理?如果不想再继续续签合同,不愿续签的那一方应当提前向对方告知并约定后续交接事宜。如果还想继续续约,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原条款与新条款变化并不是太大。这样也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双方最终仍然无法解决续约问题,则应提起诉讼解决。...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1、验产权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您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例如:您的公积金贷款17万元,贷20年计算,分两种情况: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计算公式: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器(按首付比例20%来计......


·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在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因购房者多是与房地产公司签房屋订买卖合同,所以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当遇到交易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都会有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的疑问,同时因为这一问题也关乎广大购房者权利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帮助。一、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答案是可以的,房产交易中购......


·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想要买卖或者租赁房屋,但大多数人不是不懂得如何操作,就是没时间,也或者二者兼有,于是他们选择房产中介来帮助自己办理,但现实生中有很多的黑中介,选择房产中介要他别注意。那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近年来,假中介、中介欺诈、中介乱扣费等等......


·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您现在可能已经发现了身边新的建筑物是越来越多了,这主要是因为国家政府的进步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引起的,问题是国家的可供使用的土地毕竟还是有限的,那么就造成了一些房屋的拆迁的情况了,因此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如何的呢。一、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


·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义务有哪些,有什么样的条件?
      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义务有哪些,有什么样的条件?一、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是什么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
      劳动者拥有主动解除权,也就是说可以随时向单位辞职。都说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劳动者可以随意的辞职,那么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单位可否随意辞退劳动者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


·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一、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哪些?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包括哪些?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罗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二审辩护词
      罗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接受罗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反复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案的全部卷宗,多次会见了罗......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公交车10路、69路、70路、115路、131路、165路、311路至“花......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民事诉讼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民事诉讼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一、民事诉讼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


·地方省市有哪些立法权限?
      地方省市有哪些立法权限?一、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国家立法权的划分,既要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确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立法中的优势地位,又要赋予中央政府和地方适当的......


·哪些情况下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
      要想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则就需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否则的话法官也是不会准予当事人离婚。而现实中,在一些情况下,其实可以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那究竟这种情况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介绍。一、哪些情况下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1、一方患有法定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沧州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未有主体的案例成不成立|
·济南女子监狱,不是直系亲属能探视吗
·朱律师你好关于折迀问题能不能维权?
·头部颅骨线性骨折几级伤残?
·您好!请问一下,我弟弟被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带走了,拘留书上
·您好:请问,自己单独户口现在有条件回户口所在地买了空
·你好我在高速时29算违章吗
·我六叔是个残疾人,无父无母跟我们一起,偶尔做点绿化,九月二十
·旅馆的住宿得为户权益(自家经营)
·民事借贷诉讼费、受理费怎么计算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沧州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未有主体的案例成不成立|
·济南女子监狱,不是直系亲属能探视吗
·朱律师你好关于折迀问题能不能维权?
·头部颅骨线性骨折几级伤残?
·您好!请问一下,我弟弟被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带走了,拘留书上
·您好:请问,自己单独户口现在有条件回户口所在地买了空
·你好我在高速时29算违章吗
·我六叔是个残疾人,无父无母跟我们一起,偶尔做点绿化,九月二十
·旅馆的住宿得为户权益(自家经营)
·民事借贷诉讼费、受理费怎么计算

热门城市

·呼和浩特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滨州律师
·
石家庄律师
·
许昌律师
·
萍乡律师
·
滁州律师
·
深圳律师
·
怀柔区律师
·
欧洲律师
·
临汾律师
·
和田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桃园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