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房屋买卖
合同丢失去后需要及时的补办,那么房屋买卖
合同丢失去哪补办呢?我们详细收集的相关知识,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情形:
( 一 ) 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
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
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
合同。不过,在重签
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
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
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
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
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
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 二 ) 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
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
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
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
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
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
合同登记备案。
最后,购房
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
房产证编号,因购房
合同有自身的
合同编号。 购房
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
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
房产必须见到
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附上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
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
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
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
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
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
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2、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
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
合同相等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们诚心为您收集的有关房屋买卖
合同丢失去哪补办的知识,最后还要建议您平时不要轻易的携带房屋买卖
合同原件,以防丢失,办理房屋买卖
合同时,也可将所有资料先复印一份,以便在补办时能提供复印件做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