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按天算一般是多少?按照你们
合同商定的计量。 当事人主张商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上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犯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商定的
违约金超出导致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通常能够认定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限定的“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法律上无限定
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通常是当事人商定的
违约金不超出导致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都是合法的。二、
合同法中
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1)如果
合同当事人在
合同中没有约定
违约金的,
违约金等于
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
违约金进行约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
违约的性质。该条规定的
违约金属于约定的
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
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
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
违约金,还是惩罚性
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
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
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
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
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另外《
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
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
违约金的,增加后的
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
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
合同是可以约定
违约金的,但是
违约金的约定金额还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决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如果超出,那么超出的那一部份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我们在约定的时候就要商量好,不合法的
合同双方的权益都是没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