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交吗?
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也是需要缴纳的。只要在劳动
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
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
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的,由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
二、相关内容拓展
社保是社会
保险的简称,我国的社保体系包括很多内容
1、城镇职工社会
保险(简称“城保”),城保五险合一,包括养老
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
保险,主要针对在职职工;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和基本
医疗保险(简称“居保”),主要针对无业无保障的城镇居民;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简称“新农保”)和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主要针对无业无保障的农村居民。
试用期内也要交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属于劳动
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
保险,即养老
保险、工伤
保险、
医疗保险等。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会
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
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社会
保险基金按照
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缴纳社会
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 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缴纳社会
保险费。
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只要员工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为其购买代缴社保,这与员工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的员工没有关系,不发生冲突。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进行主张,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局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