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商标纠纷主要有四种类型,即
商标行政纠纷、
商标侵权纠纷、
商标转让与
商标许可
合同纠纷、
商标刑事纠纷。在实践中,如果存在四种纠纷,并向法院提
起诉讼,则涉及司法
管辖权的确定。“如何确定侵犯
商标权的
管辖权”的相关内容:首先,
商标案件的级别
管辖权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
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商标案件
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范围的有关
管辖权的规定,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案件高于中间水平。人民法院的
管辖权。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自司法
管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在大城市接受一审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商标权
管辖,依照下列原则确定:1.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
管辖权。因此,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一般由侵犯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或者被告的居住地或者对
商标案件有
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管辖。根据“
商标争议处理适用法”第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的
执行地可以是因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而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被告人住所的人民法院对侵权货物的存放或者扣押地有
管辖权。侵权货物的储存地,是指侵权商品大量或者定期存放的场所;侵权商品的扣押地,是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扣押、扣押侵权商品的场所。原告可以选择由被告人之一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人侵权行为发生的人民法院仅对其中一名被告人有
管辖权。2.
商标合同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
管辖权。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
合同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变更。违反本法关于不同级别
管辖的规定,约定的履行地点与实际履行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准。因此,上述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对
商标案件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商标案件的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诉讼事由确定
管辖法院。3.
商标所有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对被告居住地
商标案件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4.在
上诉前停止侵权和
保全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停止侵犯注册
商标使用权法律问题解释和
保全证据适用法律的规定,裁定停止侵犯注册
商标使用权的申请
商标或者证据
保全,应当向
商标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
商标纠纷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那么在法院诉讼中,法院的
管辖权也是不同的,需要对当事人给予不同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