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财产强制
执行对方不予履行怎么办?
离婚财产强制
执行的情况下,对方不予履行的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冻结对方的财产,迫使对方履行司法判决。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具体情况
首先,关于
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
执行的。强制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
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
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
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
执行。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
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的问题即属于此类,所以你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
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其次,你向法院
起诉时可以你和孩子的名义,提出
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他履行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孩子。理由是:第一,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同样对
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
第三,因为在
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对孩子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通过
离婚协议约定的赠与,不是一个单独的赠与
合同,是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相关联的,不能将这几个问题分割来看,也不能任意撤销。孩子
起诉正是对父母
离婚时的赠与行为的接受。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甚至按一般赠与
合同要求撤销赠与,于法无据,法院不会支持的。由于
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要是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
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内容,另一方是不能以此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的。
男女双方在
离婚后,应当就
离婚财产分隔、子女
抚养权的分割等情况进行合法性的认定,并签订
离婚协议,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条款来遵照落实
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关条款的,显然构成了违法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冻结对方的银行帐号和工作单位信息,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