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批捕法院
逮捕令签发时效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审查
逮捕案件,发现应当
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
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
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
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逮捕或者不予
逮捕。决定
逮捕的,应当制作
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
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
执行。决定不
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
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
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二、检察院审查
起诉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审查
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
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
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相适应。
2、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
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侦查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
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
拘留、
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
拘留证和
逮捕证。然后仔细阅读
起诉意见书,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要求
起诉的理由,详细审阅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定审查
起诉的五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发现疑问,可以向侦查人员询问。审阅案卷要认真细致,并应制作阅卷笔录。
综上所述,除了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都有权对刑事案件嫌疑人
逮捕。公安机关提交
逮捕申请书后,检察院审核,应该在七日内签发
逮捕令。在上面会写清
逮捕的原因及涉及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带上
逮捕令,就可以开展对嫌疑人的
逮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