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
合同到期了不续签
合同吗?
若无特殊情况,公司是需要续签劳动
合同的。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
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不续签劳动
合同的补偿
《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关于劳动
合同到期续签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1、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
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
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
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
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
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
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
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2、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
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
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
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
合同,应当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
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
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
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
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
合同证明书。
在续签劳动
合同的这件事情上原本就是职工有一定的主动权的,因为员工提出不续签的话,无需对公司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只需要正常的离职即可。但反观公司就不一定了,公司不续签
合同除非是有法定理由可以开除职工,否则,不续签劳动
合同必然是需要付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