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每日5%属于哪种
违约金?1、法定
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违约金为法定
违约金。法定
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
违约金比例。
合同对
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
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
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
合同的内容、
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
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
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
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
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
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
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
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
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
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
合同的法定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
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
法院或
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
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
违约金。通用产品的
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合同的法定
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
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
违约金。约定
违约金是一种
合同关系,称
违约金
合同。这种
合同属从
合同。主
合同无效,
违约金
合同无效。
违约金
合同是诺成
合同,与定金
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
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
合同,通常,
违约行为发生,
违约金
合同生效;
违约行为不发生,
违约金
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
违约金
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
违约金
合同,指当事人对
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
违约即支付
违约金。具体性
违约金
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
违约行为所约定的
违约金,如约定根本
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
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
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
违约金。
违约金的问题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操作,但是问题的关键的就是在约定的情况中注意具体的限定额度,否则自己的事情处置就会存在不少的问题,但是在生活中,
违约金一旦启动,那么说明自己已经
违约,自己需要注意有关事情的时间限制,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