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
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
执行吗?
假
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
执行的。假
离婚成为社会中普遍推卸债务、妨碍正常公证
执行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债务纠纷中,一些老赖为了避免承担还款责任,借着假
离婚来转移财产也大有人在。其实,为避免老赖借假
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二、“假
离婚”的法律风险
①“假戏真做”变真
离婚
“假
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但人的意图犹如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想到有几条。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是想真
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
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对不起,结不结婚是自愿的,我不想跟你复婚。这没啥说的,现代社会秉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人家不想跟你复婚,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②想再看一眼孩子,难
一般在
离婚协议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双方都会约定子女的
抚养权问题,民政局也会做出要求,如取得孩子
抚养权的一方
离婚后拒绝复婚,双方对子女
抚养权的约定也就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未取得子女的一方在无特殊情况发生时就丧失了对子女的
抚养权,以后再想看一眼子女,往往会因对方的百般阻挠而变得难上加难。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若双方在办理“假
离婚”后复婚,由于夫妻双方又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之中,之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已经随着婚姻关系的接续而丧失效力,因此,一旦双方再
离婚而子女依然未成年,原来对子女
抚养权的约定应归于消灭,不再具有约束力,双方只能在再次
离婚时另行约定,若约定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③净身出户,一切从头再来
婚复不了可以不复,子女不让抚养也可以不抚养,在“假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大的还是财产问题,而在双方签署的
离婚协议中,不乏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形,即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尤其多发在规避“限购令”的案件中。然而,当双方未“依约”复婚时,“净身出户”的一方无疑就亏大了,只能转过头来向法院
起诉要求确认
离婚协议无效,或者要求撤销
离婚协议,但实践中出现的案例却往往“不尽人意”。
有一些夫妻为了非法转移财产、购买
房产或者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假
离婚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
执行撤销权,即部不催
离婚的申请进行同意并且关于转移的部分的财产也可以采取
保全处理。假
离婚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具有比较高的法律风险,建议还是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