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医疗赔偿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交强险
医疗赔偿内容主要有哪些?
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
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主要赔偿被
保险人在使用被
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
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
保险人无责任赔偿。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
保险人在使用被
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
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
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
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
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
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的,由被
保险人向
保险人申请赔偿
保险金。被
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
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
保险单;
2、被
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
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
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
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
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
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医疗赔偿主要就是针对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一些主要的项目的,都是跟被撞者治疗伤情有关的交强险就会赔偿。交强险的赔偿内容跟人身损害意外赔偿所包含的这些项目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我们对
交通事故的索赔都是要看最终总额的,所有的赔偿项目计算下来的话有可能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