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
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
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
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
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
拘留一日。期间以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
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
拘留一日。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3、《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二、行政
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
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
行政处罚。行政
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
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
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
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和司法
拘留。
三、行政
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
拘留是一种严厉的
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
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
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在该释放的时候,工作人员自然会出具释放通知书,
拘留期间的时间节点计算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及
拘留所条例当中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当事人在被
拘留的当天并不能算作一日,假如说从一号下午被
拘留,那么被
拘留的当事人最起码也要到九后下午才能被释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