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一、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议同意进行变更合同内实质性内容,从而形成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不得擅自用其他的标的来代替,也不得用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履行,除非法律和同另有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的是不可理解的。在合同订立后,标的就己特定化、具体化。合同的履行即以此特定的标的为基础,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标的的,应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擅自改变标的均是违约行为。一、合同变更的基础:原已存在有效[已成立/生效]合同。
二、合同变更的途径:
1、合意变更: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A.以新合同变更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规定。
2、单方行使变更权[形成权]的变更。
A.须有法律直接规定;
B.须将变更的事实通知相对人;
C.一般以损害赔偿为对价。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变更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原合同关系局部调整/相对消灭。
2、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尽管可以推定当事人知道合同变更的事实,但其未明确表示同意亦未以其行为表示接受的,不能认定其已同意变更合同内容。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视为意思表示,因此,对于合同另一方对合同进行变更的事实,虽然间接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推定当事人知道合同变更的情况,但其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同意,亦未以其行为表示接受的,不能推定其已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只有在当事人明示同意的情形下,才能认定合同变更的效力;默示的方式不能确认合同变更的效力。
四、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由于履行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变更原则上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均可,但是合同变更不明确的,极易发生法律纠纷。因此,对于合同的变更,最好采取书面形式,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原合同的约定进行描述,说明变更的原因和理由,并对变更后的内容予以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以上我们看到,合同变更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者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原合同需要更改的内容进行描述,最好能够详细说明变更或者补充理由,并且明确说明变更或者补充后的内容,以便日后对合同变更或者补充任何部分有分歧的时候能够做到有依有据,但是当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到争执,还是应该收集有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人士,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
网签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项目通过网络签约完成,通过网络,两个相距万里的人,也能在几分钟之内完成合同的签订,既节省了时间,也节约了见面的路费。网签合同生效与否是大众通过网络这一便捷途径签约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网签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您比较熟悉。在合同分类中,还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以下我们从双方概念特征入手帮您解答下这个问题。一、买卖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技术服务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第一章合同内容......·
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一、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形式可以书面、口头或其它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志,公司在成立时都需要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保证自身的独特性。而商标有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之分,许多人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在注册时该选择哪种商标最好,造成了许多问题。今天就由的律师为您解......·
被告管辖权异议流程是什么?
被告管辖权异议流程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管辖权问题是评价民诉程序正当性和判决有效性的标准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条文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大全:杭州(0571)浙江省看守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星洲社区文一西路567号(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导航设置:西湖区体育场、杭州市育才外国语学校联系方式:88850273杭州市看守所地......·
淮南律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就找
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程序如下: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2、交通管......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
环境损害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
环境损害是由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责任:(一)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环境、破坏......·
谁可以提出监护权撤销申请
对于监护权,在确定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被撤销的,但通常情况下撤销监护权需要有一定资格的人提出申请才可以。那具体来说,哪些人可以提出监护人撤销申请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