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
起诉吗1、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
起诉。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
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
管辖权。2、但是也可以直接在侵权所在地法院
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
交通事故案件的
管辖权。当
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
管辖权。3、在级别
管辖上,下列
交通事故纠纷向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1)重大的涉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4)诉讼标的今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二、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
交通事故所致。3、对于
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
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
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
起诉。发生车祸之后,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这个时候作为受害者一方,可以在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内,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向肇事者索赔。而在一般情况下,原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起诉,而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