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
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
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
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
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
执行,并将
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
取保候审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
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
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
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
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二、
取保候审后还判刑吗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
逮捕或
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
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只是我国强制措施的一种,能够办理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不用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经过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却有犯罪事实,那么法院最终会根据案情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
执行机关就应当做出书面的通知,告知决定机关看之后是解除
取保候审还是变更
取保候审。若之前申请
取保候审是交纳的保证金,那之后需要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