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
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同时更多的
专利权由于
专利权人不愿维持,或者主动放弃而在期限届满前可能终止。
专利权终止以后,受该项
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利用。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
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
专利局应当通知
专利权人,并在
专利登记簿和
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
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
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
专利权人在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
专利局作出
专利终止通知,通知
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
专利登记簿和
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
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3、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
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
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
专利权的,应当使用
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放弃
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
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
专利权。放弃部分
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
专利权后,
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
专利权人的
专利时,应当由全体
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
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
专利权人要求放弃
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
专利权人。符合规定的放弃
专利权声明被批准后,
专利局将有关事项在
专利登记簿上和
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二、
专利权终止后怎样恢复根据我国《
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
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
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
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
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
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
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
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
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
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
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
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专利权终止之后必然会对
专利权人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自己的
专利权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其他人也是可以使用自己的
专利技术或者
专利产品。而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
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