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
合同到哪里鉴证?劳动
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证明劳动
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
合同鉴证。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
合同的鉴证机关。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
合同鉴证工作。劳动
合同鉴证的具体工作由
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承办。劳动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要亲自向劳动
合同鉴证机关提出对劳动
合同进行鉴证的口头或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代理人,如劳资处、科长或其他工作人员,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二、申请劳动
合同签证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
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应当向鉴证机关提供下述材料:1、劳动
合同书及其副本;2、营业执照或副本;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4、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5、被招用人员的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和《劳动手册》;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三、鉴证机关审核哪些内容?鉴证机关的鉴证人员按照法定的鉴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
合同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劳动
合同鉴证过程中,鉴证人员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鉴证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应当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核实;鉴证人员有权就劳动
合同内容的有关问题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于内容不合法、不真实的劳动
合同,鉴证人员应立即向当事人提出纠正:当事人对鉴证人员的处理认为有不当之处时,可以向鉴证人员所在的劳动行政机关申诉,要求作出处理。劳动
合同鉴证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鉴证机关交付鉴证费。综上所述,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后,应当带上
合同原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鉴证手续,也就是到当地的劳动局。通过鉴证,可以发现劳动
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劳动
合同条款完整,也能增强
合同的效力。劳动行政部门主要从
合同主体、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