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在什么条件下能判缓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什么条件下能判缓刑?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机构现状最新修正(刑法修正案九)的《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为了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两高、公安部、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于2012年1月10日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并对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分工、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社矫人员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解除、社矫人员矫正档案、社矫执法工作保障等方面都有进行概括性规定。该《办法》颁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本地方实际,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3] 明确细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程序、工作时限;社区人员交付执行的居住地核实、矫正衔接、矫正宣告、矫正小组设立、矫正方案制定;社矫人员监督管理的分类管理、情况报告、外出请假、居住地变更、日常监管;社矫人员教育帮扶的分阶段教育、教育学习、心理辅导、社区服务、适应性帮扶;社矫人员考核奖惩的日常考核、调查取证、行政奖惩、司法奖惩、奖惩程序;社区矫正解除条件与程序;社矫人员矫正档案管理;等等规定。并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矫工作执法监督、社矫执法工作保障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由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不久,其中一些规定的适用及效果,还有待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同时各地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在不断的落实、调整、丰富、完善。从目前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实践来看,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司法所其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的配备、定位、业务培训、工作保障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对于每一个犯罪人员来说都是最渴望的,但是执行缓刑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放出去还对社会没能危害性的人物才可以使用,所以,执行任何一种刑法都是有法律依据的,犯罪的情节重者重罚,轻者轻罚。
  
  
  ...

·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盗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那么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才需要更加严格的对其加以约束,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给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过滥用职权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的会认定为滥用职权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可能犯本罪。此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其他主体不可能犯本罪。那么,提......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形式比较多,通常人们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落入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国家为了抵制这种犯罪现象。针对网络诈骗案在量刑上,......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虽然说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是必须是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债权人随意的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最后导致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这几年来,经常发生一些员工由于工作原因而受伤,因工致伤的医疗费等问题不需要太过担心,有公司负责相关问题,比如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的。但是有一些情况需要受伤的工人了解清楚,比如说工伤的赔偿是怎样计算的,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赔偿的,这些问题关系到工人的......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处于更弱势的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给予劳动者更多的法律保护,对于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法合同都规定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答。一、劳动法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根据《劳动......


·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现在一些大公司都会在一些重要城市成立分公司,以便更好的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用率。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母公司的管理。当分公司经营范围、办公场所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法人变更。那么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生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与之相对的是非道路交通事故,他们不仅在名称上面不同,实际发生的地方不同,就连具体的赔偿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怎么确定(一)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生活中出现意外情况是无法避免的,因为某些疏忽或者是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在当前社会是时常会发生的,这时候错误的一方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死亡的赔偿金,但其实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不知道......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
      买房之事涉及诸多繁杂严谨手续问题。但是,如若碰到房屋合同违约的情况之时,管辖权是如何规定?在此,我们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的相关信息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法院管辖分......


·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
      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农村信息公开是对我国农村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让农民有更多机会了解农村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农村经济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广东省花都炭步镇则对农村信息公开这一举措做了相关工作报告,那么,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下面......



·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948240元
      202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提供南京劳动合同书、南京劳动合同范本、南京劳动合同律师咨询,处理过......



·员工入职需要准备的入职材料有哪些
      新入职的员工都想知道入职材料有哪些,了解入职材料有哪些以后,就可以根据要求准备材料,但是各个公司单位的入职材料也是略有差别的,要想了解入职材料有哪些,其实很简单,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进行询问即可,一般的入职材料都不会很复杂的,本文这就为您介绍......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公司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便是一种投资方式。既然是投资,就肯定会有风险。因此,当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时,应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减少不必要的风险。虽然公司......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在工作中因为一些事受了伤,许多人不清楚法律规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而且不知道可以申请工伤法律援助,这些方面对好多朋友都不太清楚,而自己艰难硬抗,今天我们就一起围绕工伤法律援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在什么条件下能判缓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婚姻财产问题,现在如果婚前用单身证明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以后离婚算共有的财产吗
·我能拿到多少违约金,我们前面从别人手里面转过来一个店
·身份证掉了,办临时身份证没有带户口本怎么办?
·快递寄的都是户口本的复印件还有协议书,如果丢了价钱怎么平估
·我买了一台假***空调,该怎么
·你好:请问妻子跟别人走了,抛弃了我和儿子,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她还能不能起诉呢?,结婚几天后就协议离婚了
·请问:我孩子误入一假酒小作坊,才工作l个月,拿一个月工资,本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婚姻财产问题,现在如果婚前用单身证明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以后离婚算共有的财产吗
·我能拿到多少违约金,我们前面从别人手里面转过来一个店
·身份证掉了,办临时身份证没有带户口本怎么办?
·快递寄的都是户口本的复印件还有协议书,如果丢了价钱怎么平估
·我买了一台假***空调,该怎么
·你好:请问妻子跟别人走了,抛弃了我和儿子,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她还能不能起诉呢?,结婚几天后就协议离婚了
·请问:我孩子误入一假酒小作坊,才工作l个月,拿一个月工资,本

热门城市

·保亭律师
·沧州律师
·荆州律师
·枣庄律师
·琼中律师
·文山律师
·嘉峪关律师
·海外律师
·南通律师
·广东律师
·松原律师
·东莞律师
·泉州律师
·郑州律师
·长治律师
·西宁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