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现实情况下,子女一方老家是在农村,户口已经转成了城镇户口,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的房产自己还能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很多人有疑惑,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不同于城市的商品房,是和身份、户口有直接关系的,这样农转非的还存在很多情况。下面,将对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做出解答。
一、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关于城市居民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住房及其宅基地问题,迄今为止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只能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做处理。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房屋的宅基地,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农村户口才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受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福利性质的用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的管理体制并不完全相同,是分别实行管理的,城镇居民住宅是实行房、地合一的模式,只有一本产权证,而农村的房屋一般没有产权证,只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三、宅基地在法律方面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民经政府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出卖、出租,即使在原宅基地建房,也得重新获得批准。《土地管理法》62条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四、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实践中,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即:若继承人是当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就是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则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可以翻盖房屋;若继承人不符合在被继承房屋所在地申请宅基地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若不愿意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可以修葺,当被继承房屋不可居住,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综上所述,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有人去世后作为拥有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如果您以后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不妨考虑访问我们的网站,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


·延边州征地补偿标准?
      延边州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是生活中经常看到的现象,我们知道,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大型商业用途。当然,征地拆迁后都必须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但不同的地方,这个补偿往往是不一致的,那么具体可以补贴多少呢?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关于延边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延边州征地补偿......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防范方法:(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什么是医疗过错呢?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


·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
      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日常交易中,依法成立的合同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这就是合同的约束力。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对协商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后来也可能签订补充协议。那么,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供您参考。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合......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程序是什么?1、申报材料(1)填写......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各级看守所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邮编:江苏省看守所:建邺区江东街道下圩1队南京市...监管支队:025-8442091384420904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10017南京市看守所:025-84420930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210017南京市第二看守所:025-86651908建邺区下......


·金华市律师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
      金华市律师在分析、总结金华市农村法律顾问在主动参与方案制订、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纠纷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服务基层,发挥更好的作用,为美丽金华、和谐金华作出贡献。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把提......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要求超时加班可以随时辞职吗
      在诸如工厂车间流水线等一些体力劳动的工作岗位上,单位安排员工超时加班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要求超时加班,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随时辞职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要求超时......


·民事诉讼主体挂靠哪里
      民事诉讼主体挂靠哪里一、概述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


·常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2023最新版本)
      法律规定构成抢夺罪的,行为人将要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构成抢夺罪如何量刑?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常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列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如果到了打官司的地步,爸爸是否有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怎么上账,德州市看守所
·男方婚前隐满疾病而且下面开过x,婚后去医院检查说男方精子不好而且性功能都是问题法
·这种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一名会计
·关于银行信用卡刷卡签单问题!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
·在外省无证驾驶被拦住了。会不会拘留,拘留的话在哪里
·我是湖南的驾驶证,驾驶证扣了九分还可以在东莞考教练证吗?
·请问家庭协议能在作为有效证据san
·你好,我是在广州找的工作,通过58同城介绍去,一家介绍中心,要求填了资料,及身份信息,并他们要求需
·老婆未离婚就和别人同居怎么办?


推荐律师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如果到了打官司的地步,爸爸是否有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怎么上账,德州市看守所
·男方婚前隐满疾病而且下面开过x,婚后去医院检查说男方精子不好而且性功能都是问题法
·这种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一名会计
·关于银行信用卡刷卡签单问题!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
·在外省无证驾驶被拦住了。会不会拘留,拘留的话在哪里
·我是湖南的驾驶证,驾驶证扣了九分还可以在东莞考教练证吗?
·请问家庭协议能在作为有效证据san
·你好,我是在广州找的工作,通过58同城介绍去,一家介绍中心,要求填了资料,及身份信息,并他们要求需
·老婆未离婚就和别人同居怎么办?

热门城市

·松江区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盘锦律师
·
伊春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钦州律师
·
本溪律师
·
鄂州律师
·
阿坝律师
·
咸阳律师
·
泰安律师
·
萍乡律师
·
淮安律师
·
石嘴山律师
·
宁波律师
·
北京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