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一、注册
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商标专用权和
专利权、
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
商标的期限,也叫
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
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我国《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
商标的期限的起算日期是
商标注册之日,也就是
商标局将申请的
商标按地区、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使用的文字和图形分别登入《
商标注册簿》(集体
商标和证明
商标则分别登入《集体
商标注册簿》和《证明
商标注册簿》)、卡片和档案,同时刊登《
商标公告》的日期。
注册
商标的保护期限,从
商标注册日起开始计算,至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如果最后一月无相应日,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二、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
1、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
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
商标与注册
商标相同,被控侵权
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
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
商标与注册
商标相同,被控侵权
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
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3)被控侵权的
商标与注册
商标近似,被控侵权
商标所使用的
商标与该注册
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4)被控侵权的
商标与注册
商标近似,被控侵权
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
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的;
4、经
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商标并将该更换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e”。
5、给他人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①将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②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
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
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
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③将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我国对注册
商标的保护是要多于对一般
商标的保护,然而
商标在注册之后也会有一个保护期限,一般规定的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就开始起算了的。不过在这个有效期快要届满之前,其实允许
商标权人申请续展。有人了解过若是可以一直这样按时续展下去,其实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也可以说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