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按照不同的情况,在领取《
商标注册证》的时候应提交的书件如下:一、收到《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
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
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注册
商标的《
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
商标公告》的期号及
商标注册号。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
商标注册大厅领取
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
商标局将
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
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
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
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
商标局核准转让
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
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
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
商标局核准转让
商标证明。
不同的
商标申请主体在领取
商标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同,对于企业个人来说需要准备相关的身份证明资料,而企业法人则需要以单位介绍证来作为解释说明。作为代领的则需要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商标机构需要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