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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专利权声明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将所放弃专利权的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著录项目填写清楚准确。 3.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 二、格式: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  专利 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创造名称 专利权人(代表) ②  共同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 ③  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声明放弃上述专利权。 ④  附件清单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 ⑤  意见陈述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⑥  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并出具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权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由全体专利权人签章,或由专利权人的代表人签章,并出具其他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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