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案的人员是有
拘留他人的权利的,但是为了防止出现乱用职权的情况,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对
拘留他人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具体的要求规定有以下几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安局刑事
拘留的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在进行
拘留他人的时候,必须不能少于两个人。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
拘留他人必须填写《呈请
拘留报告书》,报告中要说明整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和为什么要
拘留他人,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并且签发《
拘留证》后,才可以
执行拘留任务。在
拘留时,要向被
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
拘留。然后要让被
拘留的人在
拘留证上面签字或者是盖章按手印。要是被
拘留人不配合工作拒绝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公安机关
执行人员要在
拘留证上注明。3.在
拘留他人后,必须马上送到
看守所羁押,不能私自带走,在
看守所羁押时间也不能超过24小时。4.公安机关对于被
拘留的人,要在
拘留的24小时之内进行审问,要是发现
拘留错人了,一定要马上释放,并且要发释放证明。5.要是公安机关不是在当地进行
拘留的时候,那就一定要通知被
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人员会配合,尽快完成让任务。6.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案件特别的着急,办案人员来不及填写《呈请
拘留报告书》获得《
拘留证》时,人民检察院是有权利先将犯罪嫌疑人带带到公安机关,然后马上办理
拘留手续。《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拘留人送
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人是要又公安机关人员
执行的,要是其它部门想要
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检察长决定然后再送达公安机关
执行,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可以配合公安机关
执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