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抢注
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1、准备
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
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在抢注
商标的公告期内向
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2、若
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
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3、走司法途径,依据《
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
起诉。二、
商标恶意抢注的危害是什么?恶意抢注
商标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
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
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
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
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
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2、耗费大量的
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
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
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意图的
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
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
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
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由于
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
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
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
商标秩序的建立。3、严重危害我国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综上所述,
商标抢注尤其是恶意抢注的危害很大,对市场经济秩序及经营者的利益都造成损害。在我国,越是知名企业,其
商标遭遇的抢注的几率越大。面对
商标抢注的违法行为,企业可以还在
商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商标局经过调查确定
商标恶意抢注的,会撤销之前的
商标初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