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因为感情到了一定境界后会想要结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当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之后,则通常也就会办理
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实践中,感情破裂后夫妻之间如何办理
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之间如何办理
离婚
1、民政局协议办理
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
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
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
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
离婚证。这种
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
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
离婚的概率较低。
2、法院诉讼办理
离婚
对于
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
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
起诉办理
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对于第一次
起诉办理
离婚法院判决不予
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
起诉离婚手续。一般法院对第二次
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
离婚办理。对于法院判决(调解)
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
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个和
离婚证效力一样。
二、
离婚证有何效力
1、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
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
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
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
离婚判决书和
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
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
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
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
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
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综上可知,
离婚是夫妻走到尽头的一种选择,
离婚证是夫妻婚姻关系终结的证明。而在我国,只有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了手续之后,当事人才能取得
离婚证,从而结束夫妻关系。而夫妻之间如何办理
离婚呢,就要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了,可以选择协议
离婚或诉讼方式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