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
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按照当事人的想法,之所以要订立
合同,肯定是想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个约束,同时也能起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在
合同订立之后,一般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我们将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告诉你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一、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
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
合同成立,此可谓
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
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
合同不成立,此可谓
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
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可见,
合同的成立仅是
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
二、违反
合同订立原则有什么后果
合同订立原则,是由《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
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主体均应严格遵守的原则。
1、当事人违反平等原则。
在缔约过程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
合同。
2、当事人违反
合同自由原则。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
合同。
3、当事人违反公平原则。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
合同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
合同。
4、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当事人对
合同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要内容产生“重在误解”而签订
合同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
合同。
5、当事人违反善良风俗原则。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
合同无效。
合同订立之后,只有在生效的情况下,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此时
合同才会产生一些后果。至于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在具体订立
合同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需要遵循,而此时违反
合同订立原则的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