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一、救济性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解除
  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有效的合同一经解除,整个合同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都将不复存在。
  这种理解有失偏颇,如果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那么在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这段时间的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将变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尤其是在继续性合同中,如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法恢复到原始状态。因为租赁事实已经发生了,承租人已经切切实实地占用使用了租赁物,断无时光倒流使租赁物恢复到未被承租人使用的状态。所以现在我国理论界普遍将继续性合同和非继续性合同区别对待,认为继续性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不需要恢复至原始状态。故我国理论界已经摒除了任何合同解除都将恢复到原始状态这一观点。
  合同解除仅仅是对原始性权利义务的解除,而非对救济性权利义务的解除。所谓原始性的权利义务就是双方在合同生效后,互付的给付义务及请求对方给付的权利。而救济性权利是指,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得行使相应的救济。英国法有类似的规定,在英国法中,合同的义务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第一性义务,另一类是第二性义务。第一性义务是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第二性义务则是因为违反第一性义务而产生的义务。行使解除权免除了双方在原合同中的第一性义务,同时,通过替换,使违约方负担次级义务即第二性义务,对守约方做出赔偿。 [2]可见英国法的这种义务理论和大陆法系的合同义务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而关于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显然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原始性义务从而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救济性权利,守约方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灭失。
  我国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见我国通过立法认可了,合同解除的标的并非是合同本身,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的条款以及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是有效力的。我们可以把违约金条款也理解为合同中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的条款或者结算和清理条款,违约金和合同解除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3]
   二、将违约金理解为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法
  即使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我们不把违约金条款理解为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的条款或者结算和清理条款,我们也可以把违约金理解为对损害赔偿预定的一种计算方法。
  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可以同时适用已经是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通说。在解除合同后,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这在通常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尤其一些可期待利益的损失更是难以举证证明。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目的之一便是避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时产生损害赔偿难以计算或者证明困难。如果我们把违约金理解为发生损害赔偿的一种预定的计算方法,这样损害赔偿的计算就将变得简单且清晰明了。外国法中已有成文的法律规范支持这一观点。如《日本民法典》第 420 条规定,当事人就债务之不履行,得预定损害赔偿,赔偿额之预定,不妨碍履行或解除之请求,违约金推定为赔偿额之预定。
   三、更好地维护守约方的利益
  在契约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义务遵守自己的契约、都有权利根据契约合理的期待自己的利益。而任何违反契约的人都要弥补守约方的损失、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虽然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可以同时适用,但是通过前面论述可知,损害赔偿是难以计算和举证证明的。如此一来,解除合同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便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放纵,不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不利于契约社会的稳定,进而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上述内容是我们针对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适用问题进行的学理上的解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还是要依照个例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诉讼上的帮助,可以随时通过我们的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

·如何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如何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一、当前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从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企业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许多企业存在债权债务无专人管理,债权债务混杂不堪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虽然成立了债权债务管理机构,但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要是因为资金短缺,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钱又多有不便的情况下,不少人喜欢通过民间借贷缓解自身的资金问题。民间借贷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您知道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一、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1、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2、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信用记录作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对贷款的影响......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我们生活中会遇见很多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一份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用来明确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相关利息的算法。那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相关的介绍。债权债务确......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的。但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况,此时也是有程序的要求。那到底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生活中会存在着许多的意想不到,总是打乱我们的一些计划。比如当你刚签好一份劳动合同后,你却发现你不能从事这份工作了。那么你将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下面是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劳动合同签了中途离职可以吗?可以。无论签订了......


·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对于未成年子女,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其一定的抚养费。那要是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呢?很多人在了解了后果之后,才能认真的来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


·什么是休眠存款?
      所谓“休眠存款”,就是指长期没有交易记录的个人存款。其中,一部分是“有主存款”,另一部分是“无主存款”。目前,在我国因存款人死亡而导致的“无主存款”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比如自然灾害后,一些遇难者“无主存款”问题,各银行对如何处置和归属定性问题尚无......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当今人们生活水平逐渐升高,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温饱的问题,更多的是追求食之健康,由此产生了很多的绿色产品,作为消费者无法分辨绿色食品,只有有绿色食品标志的才会放心购买才能吸引消费者,单位想要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具体规定条件的,需......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的概念及相关性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正常的公司设立、管理等秩序。可是,有很多人对公司的概念还是比较疑惑。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快速追讨债务欠款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团队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合同纠......



·南京借款合同律师
    南京借款合同律师,南京借款纠纷律师,专打民间借贷官司的律师,擅长自然人、法人以及相......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一、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


·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
      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意思?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规范公民的行为,保障公民的权益。针对不同的领域,国家制订了不同的法律。在公司的设立、经营以及解散过程中,为了保障公司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制订了公司法。那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意思?我们将通过以下内......


·分别居住在大陆和台湾,在台湾一方回大陆后怎样才能恢复夫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中规定:“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不论是单方诉讼,还是双方诉讼,也不论对方是否接到判决书,法院的判决都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均未再婚,现在请求恢复夫妻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用裁定撤消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是2014?月份结的婚她是有过一次婚姻的人,我彩礼钱就花?0万,结婚后她以感情
·请问杨律师工伤治疗休养期间I工资怎么样发放?应不应该发放?磐
·任律师好!我想问房屋卖买合同∵
·问题想咨询一下。。我谈了 个女朋友,他有男朋,想和男朋友分san
·我有个小案子,左手大姆指已签定为十级伤残。请问你能否代理?费
·打群架伤者轻伤现在已经被抓进去四个月了还没有判刑想知
·查询李xx还在重庆市江北看守所没
·丁律师你好,我是一家培训机构,为了办证现租了镇府的房屋一千平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我是2014?月份结的婚她是有过一次婚姻的人,我彩礼钱就花?0万,结婚后她以感情
·请问杨律师工伤治疗休养期间I工资怎么样发放?应不应该发放?磐
·任律师好!我想问房屋卖买合同∵
·问题想咨询一下。。我谈了 个女朋友,他有男朋,想和男朋友分san
·我有个小案子,左手大姆指已签定为十级伤残。请问你能否代理?费
·打群架伤者轻伤现在已经被抓进去四个月了还没有判刑想知
·查询李xx还在重庆市江北看守所没
·丁律师你好,我是一家培训机构,为了办证现租了镇府的房屋一千平

热门城市

·日照律师
·十堰律师
·滨州律师
·石河子律师
·延庆区律师
·大连律师
·上海律师
·天水律师
·黔南律师
·武威律师
·嘉峪关律师
·宣城律师
·乐山律师
·云阳县律师
·可克达拉律师
·南昌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