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一、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如果是指在报纸上,那么只需公告一次,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报纸媒体。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减资公告规定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省市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减资所需手续: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
  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三、公司减资公告范本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上述内容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总结得出,不难看出,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这个问题,如果是指在报纸上,那么只需公告一次,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报纸媒体。综上可知,公司的减资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我们建议您最好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进步,它也参与提高了我国的经济能力,但是由于其企业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困境就是融资,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运营过程最重要的一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


·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有哪些?公司法是国家为更好的管理公司企业而专门制定的法律,该法中对于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公司的设定、申请、运行和注销等各个方面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以公司的注销为例,公司法注销公司中具体是怎么规定有哪些呢?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一、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在股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即需要停牌。二、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招标投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招标投标活动具有严格规范的程序。按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程序,必须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六大环节。一、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丘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1)未依法......


·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中需要缴纳不少的费用,虽然钱数可能不多,但是种类却还是比较繁杂的,一般比较常见的有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等。而且对于这些费用的支付方也不一样,同时领受人也都基本上不一样。对于律师费、诉讼费您应该是非常熟悉了。一般就......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现实生活中,盗窃、诈骗也说是经常可见的,而其中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也不向劳动者支付这笔300%的......



·武汉寻衅滋事罪 肖律师成功辩护为故意伤害获缓刑
          武汉寻衅滋事罪肖律师成功辩护为故意伤害获缓刑   &......



·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
    南京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离婚、房产、债务、劳动、合同、婚姻、知识产权等在线律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


·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有的男女在离婚之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又会再婚。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因为有过一段婚姻了,所以此时会格外小心,也会相应了解类似于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


·什么是单位作者?
      单位-----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把作者分为两大类:1)公民;2)单位(即法人、其他组织)。该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这里提到的法人、其他组织作者,......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去法院离婚我需要带哪些手续
·没有自留地证明,我们能胜诉吗
·结婚二十多年,感情破裂,因女方结婚证撕了,可以申请离婚吗
·微信抢票vip会员怎么退
·此规定是否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租房到期后,房东无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遇到
·我老房在2004年因扩宽道路拆了几十平方,当时写有拆迁协议,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去法院离婚我需要带哪些手续
·没有自留地证明,我们能胜诉吗
·结婚二十多年,感情破裂,因女方结婚证撕了,可以申请离婚吗
·微信抢票vip会员怎么退
·此规定是否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租房到期后,房东无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遇到
·我老房在2004年因扩宽道路拆了几十平方,当时写有拆迁协议,

热门城市

·五家渠律师
·淄博律师
·日喀则律师
·攀枝花律师
·泸州律师
·汉中律师
·临高律师
·大洋洲律师
·海外律师
·张掖律师
·凉山律师
·吕梁律师
·三门峡律师
·泰州律师
·嘉定区律师
·西城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