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
合同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解除劳动
合同的日期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期满不
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执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况有几种?
1、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
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适用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
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
合同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就包括仲裁手段,劳动者发起
劳动仲裁的,被受理之后会做出裁决。从裁决解除劳动
合同这一天开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解除劳动
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单位,如果单位不告知劳动者即解除
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