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在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
合同中止,从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处于暂停状态。那么
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
合同中止的定义
合同中止是
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
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二、
合同效力的中止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是指已生效的
保险合同暂时中止其效力,待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以恢复
合同效力。根据《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人身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宽限期届满时,投保人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之一。
合同效力的中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投保人在交付首期保费后,未能依
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当期的续期保费,且此种逾期履行行为已持续至约定或法定的宽限期届满后。2、
人身
保险合同未约定其他补救措施,即
合同对于投保人逾期未缴保费的,未约定中止
合同效力之外的其他解决办法,如解除
保险合同、相应减少
保险金额、保费自动垫交等措施。三、
合同中止如何恢复人身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即使发生
合同约定的
保险事故,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但需注意的是,此处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只是暂时的,
保险合同既未解除也未终止,因此,在
合同效力中止后一定期限内和一定条件下,
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重新恢复其效力,即
保险合同复效。复效的意义在于,人身
保险合同的效力因投保人逾期未交续期保费而中止后,经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
保险人继续承担
保险责任,视为
保险合同效力从未中止。根据《
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人身
保险合同的复效应具备如下条件:1、 投保人应在
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提出复效申请。超过这一复效申请保留期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
保险合同,但
保险人未解除
合同的,投保人仍可提出复效申请。2、 经
保险人同意,双方就
合同复效条件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3、
投保人应一次性补交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的保费。实务中,
保险合同一般约定,投保人应同时补足欠交部分保费的利息。对于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未经与
保险人达成
合同复效协议,投保人直接补足欠缴保费,而
保险人径行收取的,应视为双方默示
合同的复效,
保险人放弃主张
合同效力中止的权利。通常暂时终止是因为没有及时缴纳保费,保单自动终止,不需要申请。当保单复效时,
保险公司必须根据投保人在失效期间的病历记录与健康状况,衡量保单是否复效。同时保证续保期也会有所变更,
保险公司需要重新计算保证续保的等待期。当然只要
保险公司认可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在保单复效后,投保人同样能享受保证续保的权利。以上就是关于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全部内容,读过之后您应该都知道了,如果
保险合同中止那么他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都将暂停,
合同恢复之后继续需要继续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如果您想知道更多的相关知识,可以向网站的律师进行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