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
合同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变更的条件 一、
合同变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变更
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
合同,否则就构成
违约。
2、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
合同内容的变更。合间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变更都属于
合同变更。
3、有的
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经营企业
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4、
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仍按原
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
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二、
合同变更的要件
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
合同关系
合同变更是在原
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
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
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
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
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
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
合同无效、
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
合同,
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
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
合同变更。
2、
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
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
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合同。”在协商变更
合同的情况下,变更
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
合同。如果变更
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
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
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
根据《
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合同以及订立
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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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变更的条件方面的知识。注意事项大体分为四类,条件分为两大类,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在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我们将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