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分居
离婚手续?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
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
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1.申请。居民自愿
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办理
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其中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
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
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
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
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
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
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
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
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分居
离婚手续,是需要通过民政部门的,也就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去那里申请分居
离婚手续,并且去的时候要带上相关的证件还有
离婚协议书,并且
离婚当事人双方已经对各方面事情协商清楚了,就可以去申请
离婚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