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双方返还。
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存在,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
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综上可知,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了三方面的,即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以及赔偿损失,具体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同时,还为您提供了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但愿能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


...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人为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还需要进行赔偿吗?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一、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要赔偿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


·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婚纱照是婚纱摄影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之一,具有纪念及标志的价值意义。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如何约定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应如何承担?通过下面的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婚......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论述了以上问题。下文详细论述了书面签订合......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很多人在签订合同后就不想履行合同义务了,原因自然是各种各样的都有,但是这样会造成违约。对于合同向对方来说也是一种损失,那么受害一方若要进行起诉的话,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


·办理股权转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
      办理股权转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在市场经济中,我们享有交易自由的权利。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同样地可以在市场中自由交易。只是要经过特殊的程序。当我们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进行一切符合法律的程序。那么办理股权转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办理股权转让需......


·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赠送的财物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其中一方会出于一些目的而擅自将财产赠送给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赠送的财物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赠送的财物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


·继承权、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有何规定?
      1、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否则就视为接受。2、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



·南京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期限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
      最高院已批复同意设立江北新区法院,新成立的江北新区法院会搬迁到江北核心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中.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位于江北新区鼓楼医院江北分院对面,其中1号楼包含区法院业务用房......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合同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合同主体审查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


·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汽车划痕险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之一,如果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生活中很多车主都有过汽车被划花的经历,那么,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一、汽车划痕险的概念......


·票据融资是什么?
      票据融资是什么意思?我国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在竞争过程中,决定企业是否发展顺利除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外,资金是否充足也是一大因素。所以,许多公司都很重视融资,融资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票据融资就是其中一种融资方式,那票据融资是什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一审法官的作为,今天打电给二审法官拿判决书
·结婚将近20年 ,这进发现老公在外有外遇
·误工费,营养费有具体要赔多少?
·农民建筑工无用工合同工伤
·证件,你好律师我想在家开个火机厂都需要什么证件
·您好,个人把保证金打到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中标,
·关于有人在我家坟边种地的处理办法
·借账不还,没有欠条,只有转账记录,请问我可以告她吗?
·户口待遇,我和对象都是失业工人
·这种不发工资的情况怎么办
·我借给同事10万元,有借条和转款记录,因同事涉嫌非法集资,被
·A: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请问我要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还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一审法官的作为,今天打电给二审法官拿判决书
·结婚将近20年 ,这进发现老公在外有外遇
·误工费,营养费有具体要赔多少?
·农民建筑工无用工合同工伤
·证件,你好律师我想在家开个火机厂都需要什么证件
·您好,个人把保证金打到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中标,
·关于有人在我家坟边种地的处理办法
·借账不还,没有欠条,只有转账记录,请问我可以告她吗?
·户口待遇,我和对象都是失业工人
·这种不发工资的情况怎么办
·我借给同事10万元,有借条和转款记录,因同事涉嫌非法集资,被
·A: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请问我要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还

热门城市

·黑河律师
·
拉萨律师
·
陵水律师
·
青海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保山律师
·
那曲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宝山区律师
·
湖南律师
·
阿拉尔律师
·
菏泽律师
·
璧山区律师
·
淮安律师
·
赣州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