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
商标认定机构是哪些我国驰名
商标的认定机关为
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
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
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
商标是否构成驰名
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
商标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二、驰名
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
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
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
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
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
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
商标,违反
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
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
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
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
商标违反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
商标局依照
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
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
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
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
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
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
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综上所述,经过认定为驰名
商标以后可以得到相应的保护,在我国也是享有比较高的生育的,而且受到的法律保护的范围也非常广,但是驰名
商标也是要在注册了
商标的基础上才会认定的,而且认定机构也是非常有权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