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计算财产损害赔偿需注意什么
  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应当从总的规则和具体事项方面把握。
  在总的规则方面,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应当以全部赔偿为原则,即财产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以客观的财产、财产利益所损失的价值为客观标准,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正是本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这种赔偿原则的依据,是由侵权损害赔偿的性质决定的。损害赔偿最基本、最主要的性质是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既然如此,补偿就只能以财产损失的多少为依据,赔偿大于损失,就超过了补偿的意义;赔偿小于损失,就没有达到补偿的要求。只有全部赔偿,才能完全体现损害赔偿的补偿性质。在具体注意事项方面,就财产损害全部赔偿应当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1、坚持客观标准。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不能采用刑事责任的确定方法。首先,不能以过错的程度为赔偿范围的依据,不能认为故意造成的损害应该全赔或者多赔,过失造成的损害就可以少暗。其次,也不能以行为的损害程度为赔偿范围的依据。确定刑事责任的主要标准在于社会危害程度。损害程度指的是损害所达到的地步,很难加以准确计算。作为财产责任的损害赔偿,必须以民法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为衡量的尺度。损失多少,就应该赔偿多少,没有任何其他科学的标准。只能这样精确计算,实事求是,有一赔一,有二赔二,才能在侵权法中实现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直接损失是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被侵权人的财产减少,如侵犯财产权而造成的财物的损坏、灭失,都属于直接损失,都应当全部赔偿。间接损失原则上也应当全部赔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被侵权人本应当得到这些利益,只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才使这些可得利益没有得到。
   3、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民法典》规定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体现的就是赔偿合理损失。按照这一规定,计算财产损失的基本方法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4、实行损益相抵。实行全部赔偿,必须从全部损失中扣除新生利益,实行损益相抵。对此,应当依照损益相抵原则,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对其相抵以后的损失额,予以全部赔偿。
   5、财产损害赔偿是否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专家对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应当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进行了研究,最终立法没有采纳,但这种规则是应当考虑的。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之前,我们要先知道具体造成的损失情况是怎样的,要根据受损情况作出赔偿,这样对双方来讲才是公平的。
  
  
  ...

·还没有文章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属医方诊疗权中的紧急诊疗权。那么,本案中使用呼吸机,是医方......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原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与劳务费用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有收入,但是对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却大大不同。为了避免纠纷,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1、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标人在竞标之前需要交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而一般在投标结束后,该保证金就会给予退还。但实践中也有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到底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搬迁至白泉镇米林社区水管口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搬迁。300余名在押人员安全转移至距离城区10公里外的新所,330名武警、......



·金坛交通事故律师
    金坛交通事故律师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理赔、伤残......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一、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银行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也可能涉及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律中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


·我们看到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实当事人基本都会办理公证,但
      我们看到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实当事人基本都会办理公证,但其实房产公证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因此在交易房产的时候,当事人即使没有办理公证手续其实也是没有影响。那具体来说房子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因为我抑郁症提离婚协议离婚没有提家产,现在我想起诉分家产可以
·我本人鱼龙镇的,十几和老公不在一起了老人,娃娃都不管,我一人管,现在老人去世sa
·关于工厂搬迁赔偿问题咨询律师
·我是开食杂店的。一个酒店。跟我买东西。欠我18000多。现在
·下对于转包合同,如果是民生供暖的转包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工伤鉴定不到厂里是否能够拒绝支付医疗费
·未满16周岁*人犯法吗?主动自首
·湖南省′湖南xxx商贸有限单位诈骗,现在失去联系。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因为我抑郁症提离婚协议离婚没有提家产,现在我想起诉分家产可以
·我本人鱼龙镇的,十几和老公不在一起了老人,娃娃都不管,我一人管,现在老人去世sa
·关于工厂搬迁赔偿问题咨询律师
·我是开食杂店的。一个酒店。跟我买东西。欠我18000多。现在
·下对于转包合同,如果是民生供暖的转包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工伤鉴定不到厂里是否能够拒绝支付医疗费
·未满16周岁*人犯法吗?主动自首
·湖南省′湖南xxx商贸有限单位诈骗,现在失去联系。

热门城市

·白沙律师
·永川区律师
·新北律师
·台南律师
·欧洲律师
·徐州律师
·武威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儋州律师
·巴中律师
·阜阳律师
·南开区律师
·城口县律师
·塔城律师
·阿拉善律师
·淮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