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出差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出差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出差时腰扭伤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出差期间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提交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保险条例日趋完善,作为用人单位,如若发生工伤事故,应有作为有担当,不轻易否定员工工伤认定,积极承担员工治疗费用。作为员工,可以使用条例等法律保护自己,获得赔偿费用,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工伤保险制度,是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双方向保障。
  
  
  ...

·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如果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规避遗失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


·工伤认定赔偿单位是怎么规定的
      按理来说,员工其实在进行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了。只不过,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工伤鉴定的。工伤认定以后的赔偿这对于员工来收是非常重要也是理所应当的得到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赔偿单位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认定赔偿......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工的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如何处理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


·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如果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了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而且当事人又没有足够经济能力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时,可以选择免费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一般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外来的务工人员也不例外,那么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


·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呢?具体来说,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认定标准是......


·网络诈骗超过2000可以立案吗
      网络诈骗超过2000可以立案吗一、网络诈骗超过2000可以立案吗网络诈骗超过2000元但是没达到3000元的,是不可以立案的,但是受害人可以寻求警察的帮助。根据法律规定网络诈骗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应该予以立案。网络诈骗罪立案数额标准:1、个人诈......


·工资绩效怎么算,如何计算绩效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中不仅仅有基本工资,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等,不同类型的工资,当然在计算的时候也就不同。而对于其中的绩效工资来讲,要想进行计算的话,则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又该怎么确定标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是......


·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程序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案件的侦查并无特别的规定,但根据未成人案件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侦查对象的广泛化。在对普通案件进行侦查时,侦查的对象主要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但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尽可能扩大......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一,差额法
      差额赔偿原则是将损害行为发生时受害方的财产状况与合同得到适当履行后受害方所应处于的财产状况进行对比,其中的差额即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然,差额原则是以合同履行后的状况作为参考,为一种假设的财产状况,在买卖等类型的合同中适用,计算起来较为方便......


·关于非法集资财务有罪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关于非法集资财务有罪吗......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一向十分重要,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了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外,还有可能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引起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那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接下来为您详细说明。一、......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根据《......



·合肥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会见时间等规定
      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8点40分和下午1点40分。律师可以提前进入,不过,进去之后,需要等一......



·台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台州市看守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三甲村,俗称"椒江区三甲看守所",靠近三......



    事实婚姻与普通合法婚姻之间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事实婚姻中的男女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处理可能需要证......
    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轻微伤害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
    由于当今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中小企业经常面临着破产的局面。当由于经营不善而造成破产之后,破产公司就需要对于公司财务资产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出差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公交车上,小明看见小偷偷了一位女士的包包,灵机一动,说“妈妈你包掉小明几经艰苦找
·我想问一下我可以看守所亲属会见
·离婚案件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不一致,一审由常住地法院受理判
·兄弟二人因为土地产生纠纷,咨询一下土地的归属权利如何争取
·报到证被学校遗失,你好,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
·男方不到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还小归我,我能要抚养费吗?
·我在南宁南站买了一个摊位,我想要求退款但是开发商不给,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
·请问一下,跟主管请假了,但没写假条,算自离吗?还应不应得到工资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公交车上,小明看见小偷偷了一位女士的包包,灵机一动,说“妈妈你包掉小明几经艰苦找
·我想问一下我可以看守所亲属会见
·离婚案件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不一致,一审由常住地法院受理判
·兄弟二人因为土地产生纠纷,咨询一下土地的归属权利如何争取
·报到证被学校遗失,你好,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
·男方不到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还小归我,我能要抚养费吗?
·我在南宁南站买了一个摊位,我想要求退款但是开发商不给,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
·请问一下,跟主管请假了,但没写假条,算自离吗?还应不应得到工资

热门城市

·巴音郭楞律师
·锦州律师
·吉安律师
·香港岛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宿迁律师
·天水律师
·中卫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南充律师
·六安律师
·张家界律师
·海南律师
·吉林律师
·潜江律师
·文昌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