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一般提前多长时间办理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商标局对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
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
商标注册证,原
商标注册证与
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二、申请人向
商标局提交
商标续展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需要向
商标局提交《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书需按规范填写,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件
商标续展,申请书中需包含清晰可见的
商标图样。2、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也需要递交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如果申请人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续展,其需要提交已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代理书。三、申请
商标续展的两种方式:1、委托
商标局备案的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
商标局的
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有的申请人没有在
商标续展期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导致过了期限后不能再使用
商标,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希望大家在使用
商标时要注意一下相关的规定,以免发生类似不能使用
商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