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到哪里申请强制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
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
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
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执行。综上,向被
执行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区县人民法院。二、申请强制
执行需要多少费用申请强制
执行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
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仲裁判决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
执行人进行罚款、
拘留,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
执行人的财产。劳动者也可以在诉讼前申请财产
保全,在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