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惩治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
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
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
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
执行,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
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
执行人员,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
执行案件材料、
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
执行器械、
执行人员服装以及
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
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
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如果真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有意见,可以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
上诉,千万不要过了
上诉期之后,过了
上诉期,人民法院不进行受理案件。过了
上诉期找律师也没有什么用了,所以一定要把握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