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毁约
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
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
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二、
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种类根据
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以作不同的分类。结合(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我国将
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
违约和届期
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1、预期
违约。预期
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
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
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预期
违约,并将预期
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
违约和默示的预期
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
违约的
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
合同的意愿。2、届期
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
违约。届期
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3、
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
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
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如对方当事人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提出
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
起诉。综合上面所说的,
合同一般只要符合条款就可以依法的受到保护,但对于此
合同如果遇到条款不合法的情形也是可以依法的毁约,从而也不需要承担
违约金;所以,
合同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在签订
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