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在人民法院发出
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
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
执行,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四)聚众哄闹、冲击
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
执行人员,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五)毁损、抢夺
执行案件材料、
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
执行器械、
执行人员服装以及
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
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的
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三、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内容?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
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和第77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
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
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暴力抗拒人民法院
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
执行人员的,依照本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负有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以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拒不
执行就是属于在法院已经给出了结果而不履行的所实施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算是构成了我国的刑法,从而也妨碍了我国的公务,对于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属于自己的责任就应该要履行,避免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