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约定
违约金吗 一、一定要约定
违约金吗
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1、法定
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违约金为法定
违约金。法定
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
违约金比例。
合同对
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
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
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
合同的内容、
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
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
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
违约金。约定
违约金是一种
合同关系,称
违约金
合同。这种
合同属从
合同。主
合同无效,
违约金
合同无效。
违约金
合同是诺成
合同,与定金
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
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
合同,通常,
违约行为发生,
违约金
合同生效;
违约行为不发生,
违约金
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
违约金
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
违约金
合同,指当事人对
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
违约即支付
违约金。具体性
违约金
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
违约行为所约定的
违约金,如约定根本
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
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
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
违约金。
二、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什么不同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以下不同:
1、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
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赔偿损失是指
违约不履行
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约金的支付仅以
违约行为的存在为要件;而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
违约行为。
(2)必须有受害人受到损失。
(3)
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3、具体说来,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性质不同。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受害方只能在所受损失范围内提出赔偿;而
违约金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只要有
违约行为,即使没有损失也应支付
违约金。
(2)构成条件不同。赔偿损失以损害事实为必备条件,支付
违约金则无此要求;赔偿损失在主观上有时要求有过错,支付
违约金则不以过错为要件。
(3)赔偿损失不具有预先约定性,属事后计算,支付
违约金则有预先约定性,应按事先约定
执行。
现实中,支付了
违约金并不代表双方权利义务就此结束了,我国法律还规定,在
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即便支付了
违约金,
违约方仍然要继续履行
合同,因为,毕竟支付
违约金只是追究对方
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上述就是对“一定要约定
违约金吗”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