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管辖销售
合同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
合同纠纷提
起诉讼,由
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
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
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
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二、
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相关内容1、买卖
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
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
管辖。(2)购销
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
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2、承揽
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
合同、融资租赁
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
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
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
合同履行地;5、
证券回购纠纷
合同履行地(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
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
合同履行地;(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
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
合同履行地;三、如何确定买卖
合同纠纷的
管辖1、当事人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
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
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
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仍以原
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3、当事人在
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
管辖。在双方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一般是会到人民法院进行
起诉。但是人民法院也是有
管辖范围的,如果
上诉的人民法院没有
管辖权,人民法院进行移交案件。并且被移交的人民法院必须要进行受理,不可以再次的进行移交。最好
起诉前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