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处
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
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
起诉。2、但是,不准
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
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如果
执行义务人具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
执行义务人本身无
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
执行,而不是拒不
执行。3、所谓有能力
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
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
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二、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1、申请
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1)被
执行人住所地和被
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
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
执行人住所地和被
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
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
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
执行或者口头申请
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
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
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3、申请
执行的期限。申请
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
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
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
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
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
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
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院经过判决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任何人都需要进行
执行。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拒绝进行
执行的相关赔偿义务的话,那么接受赔偿向法院申请相关强制性
执行申请强制性
执行之后,法院会根据相关实际情况来对当事人进行强制
执行,或者是查封名下财产来进行
执行。